(原标题: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聘任与解聘程序及相关工作规范。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文件保管等工作,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忠实勤勉履职,不得兼职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公司应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董事会秘书须取得上交所认可的培训证明,且在聘任、解聘时需向上交所报备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