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三项议案,分别为管清奎、樊金、陈芸,各项议案均获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