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自2026年6月4日起施行,涉及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变更后公司按新解释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原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本次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