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涉及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评估、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变更前公司执行原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后按《准则解释第20号》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沿用原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涉及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