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3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保理方式包括有追索权或无追索权,具体每笔业务期限以单项合同约定为准。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