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叶诗影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叶诗影女士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其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邮箱及联系地址。叶诗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相关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