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2026年6月4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的要求,对现行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涉及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相关业务需按新解释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