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部分款项10,743,406.10元。因员工薪酬需通过基本户或一般户支付,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事项已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