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晶华新材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2名激励对象身故,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000股,回购价格由4.15元/股调整为4.05元/股,回购价款为145,8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尚需办理注销登记及工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