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8月))
杭州高特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的离职管理。制度明确离职程序、移交手续、离任审计、未履行承诺处理、责任追究及股份转让限制等内容。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若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在继任者就任前原董事需继续履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离职人员须在五日内移交工作文件,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且仍需履行忠实、勤勉、保密义务及同业竞争限制。公司有权对离职人员未尽义务或造成损失的行为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