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8月))
杭州高特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审批程序、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等内容。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重大信息涵盖业绩、收购兼并、重大投资、诉讼仲裁等方面。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发生重大事件时,公司应及时披露。公司还规定了信息保密义务及违规处罚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