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8月))
杭州高特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为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要负责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提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应说明理由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