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8月))
杭州高特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等内容。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财务检查、内外部审计监督与核查、内部控制评价、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的审议,并对董事会负责。相关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同时明确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表决、记录及信息披露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