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决定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变更后,1年以内仍为5%,1-2年由10%上调至20%,2-3年由30%上调至50%,3年以上由50%上调至100%。本次变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采用未来适用法,不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经初步测算,对2026年度净利润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