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 职权范围)
望塵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458)發布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文件,說明該委員會由董事會設立,成員多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由董事會委任。提名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委員會成員任期由董事會決定。秘書由公司秘書擔任,亦可另聘具備資格人士。委員會可隨時召開會議,會議通知須至少提前14天發出,除非全體成員豁免;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其中至少一名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決議案須獲出席成員過半數通過,書面決議亦有效。會議紀錄由秘書保存並發送全體成員確認。董事會主席、行政總裁及其他相關人員可應邀出席會議,但僅委員會成員有投票權。委員會主席須出席股東周年大會回應股東提問。職責包括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及多元化組成,物色董事人選,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性,提出董事委任及繼任建議,檢討董事會多元化政策及企業管治政策,監督合規與培訓,並確保董事會獲取獨立觀點。委員會有權索取公司資料、聘請獨立專業意見及獲充足資源支持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