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明确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时,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均应采用累积投票制;完善董事忠实义务条款,新增不得擅自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等内容,并细化关联人与公司交易的适用规则。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