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评估等内容。变更属于法规强制性要求,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