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购买董责险的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主体购买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保险期限为12个月,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因涉及利益相关方,董事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经理层办理投保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