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修订草案))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决议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根据法定情形在2个月内召开。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变动、修改公司章程等。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表决结果当场公布。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