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任免程序及履职保障。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并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定期报告编制、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组织、内幕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职责,明确了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及解聘情形,要求公司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并在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