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要求公司在30日内提交书面回复。由于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落实,公司申请延期不超过30日,将在期限届满前披露回复并提交至交易所审核系统。本次交易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