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封标))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封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知识,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提名人确认其与被提名人无利害关系,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任职资格的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