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新火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611)謹訂於二零二六年九月十五日上午十時正假座香港皇后大道中183號中遠大廈42樓4201–5室舉行股東特別大會,以審議及酌情通過以下普通決議案。決議案一:批准及採納新購股權計劃(「新購股權計劃」),並採納其計劃規則,授權董事根據計劃規則使新購股權計劃生效及進行管理,並配發、發行或處理本公司股份,包括授出購股權以認購因行使購股權而可能須予發行的股份或轉讓的庫存股份;惟所有股份計劃下將授予的購股權及獎勵所涉股份總數,不得超過決議案通過當日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的10%。決議案二:批准服務供應商(定義見計劃規則)獲授購股權及獎勵所涉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的1%,並授權董事採取一切必要步驟落實該限額。決議案三:待新購股權計劃成為無條件及生效後,終止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採納的現有購股權計劃,自新購股權計劃生效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