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7,000万元,用于彩盒包装扩产、研发中心升级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已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相关发行方案已调整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后续事宜。发行人主体资格合法,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