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处理、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评估等内容。该事项属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及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