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变更经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涉及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已审议同意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