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际华集团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际华集团控股股东,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且属于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增持期间,新兴际华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39,935,300股,累计增持金额12,879.1691万元。增持后,新兴际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1.46%股份。公司已履行阶段性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披露增持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