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8月))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适用对象包括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薪酬管理遵循收入与效益挂钩、权责利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等原则。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按月支付,不参与绩效考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依据考核结果发放。公司建立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递延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年。对存在重大违规行为的人员,将不予发放或追回绩效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