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际华集团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新兴际华集团作为际华集团控股股东,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且属于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就增持结果履行后续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