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愿性公告 - 有关修订股份奖励计划规则)
兹提述明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9月23日采纳股份奖励计划(「股份奖励计划」)之公告。董事会宣布,于2026年8月25日,受托人已行使信托契据项下的权力,修订信托契据条款,使股份奖励计划仅可授出现有股份,且信托期重新定义为自采纳日期(2016年9月23日)起至以下最早发生者为止:(a)2046年9月23日(即信托契据三十周年当日);(b)计划规则所载本公司任何控制权变更之日;或(c)董事会决定的提前终止日期。同日,董事会决议修订计划规则(「经修订规则」),使股份奖励计划之期限与信托期一致,并仅授出现有股份。除上述修订外,信托契据及其他计划规则保持不变。由于经修订规则不涉及授出新股份,奖励股份将由受托人在市场上购入现有股份拨付,故该修订不构成就上市规则第17章第17.02至17.11条项下的股份计划,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惟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7.12条的披露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