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会向董事长、总经理授权的原则、范围、管理及责任。授权遵循依法审慎、权责统一、放管结合等原则,授权事项不包括法定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及需提交股东会决议的事项。授权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董事会对授权进行动态管理,可依据实际情况调整或终止授权。被授权人须在授权范围内行权,违规行权或造成损失的将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