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人员股份变动的申报、披露与监管要求。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制定,规范了股份转让的禁止情形、买卖窗口期、短线交易处理、信息申报与披露程序等内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申报与定期检查,发现违规应及时报告。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