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经2026年8月修订,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组成、议事规则及履职要求。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共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需对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总监任免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审计委员会还应督导内部审计部门检查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每年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