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和一名非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行使职权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履职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