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考核方案,拟定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并对董事及高管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考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