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8月))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审核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履职情况等。涉及财务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须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向委员会报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