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2026年8月))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明确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规定其持股信息申报、股份变动披露、转让限制、禁止交易窗口期等内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在定期报告公告前等敏感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涉及短线交易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申报与披露监督,违规行为将被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