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与任职要求。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与记录、与监管机构沟通等工作,须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明确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且在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其职。公司应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的管理部门,并配备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