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细则)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的职责,包括协调审计时间安排、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实施、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提议聘请或改聘审计机构等。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财务报表初稿,督促审计进度,并在审计完成后审核审计报告,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同时,应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自身履职报告。对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形,审计委员会需对前后任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评价,确保改聘理由充分,并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续聘或改聘时应审查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及审计师从业资格,且不受主要股东或高管不当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