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规则适用于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规定了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在召集股东会方面的权利与程序。股东会提案需属于职权范围并符合法律规定,会议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会议应由董事长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保障股东表决权。涉及关联交易、重大事项需履行回避、单独计票等程序。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还对董事会授权事项及权限作出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