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8月))
为规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深粮控股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制度明确了报告义务人范围,包括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负责人等。重大信息涵盖经营、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业绩预告、重大风险及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事项。报告义务人应在事项首次发生时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归口部门。制度还规定了保密义务、责任追究机制及培训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