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8月))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构建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体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立信息披露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该委员会为跨部门协调机制,不改变原有信息披露体系,不替代董事会秘书职能。委员会由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无固定任期。主要职责包括完善信息报告渠道、推动信息披露内控机制建设、对疑难事项提出建议、审阅投资者关系材料、监督其他部门信息披露制度执行情况等。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十二年。委员及其他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