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规范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行为。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股份变动申报、信息披露、减持限制、禁止交易情形等内容。对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在特定情形下的减持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明确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且相关人员不得融券卖出或开展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