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华忆昕))
华忆昕声明被提名为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声明人承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过3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