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8月修订))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按月发放;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其岗位职责、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挂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方案制定与绩效考核,薪酬发放与公司经营业绩联动,亏损情况下需说明薪酬变化合理性。建立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止付追索机制,对财务造假等情形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