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山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修订))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要求。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具备财务、法律、证券等相关领域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相应职业资格。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会议组织、投资者关系管理、股票变动管理等职责,不得兼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董事会秘书在履职中受阻时可向上级报告,且须签署保密协议。相关人员需参加监管机构培训并持续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