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修订))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秘书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职资格。董事会秘书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不得兼任行长、财务负责人等职务,并须通过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任职资格核准。其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组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管理等。董事会秘书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制度同时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程序及责任追究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