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钦股份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不超过1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利率不高于同期LPR,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无需提供担保。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资助用于日常运营及液化石油气业务拓展,有助于缓解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过去12个月内,公司累计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34,505.00万元,已归还29,605.00万元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