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该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董事会的召集与通知、会议召开、审议表决、会议记录、决议公告等程序。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可由董事长或符合条件的主体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殊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会议记录及决议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不少于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