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晶))
陈晶作为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亦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或为公司提供中介服务。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陈晶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
